影响的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并实行数罪并罚。案例分析一.答:1.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无论短期聘用还是长期聘用,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在本案例中张某与公司有劳动关系但“当事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法,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劳动监察机构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2.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在本案例中“用工单位在用工期间以保证金为名,从张某工资里扣除500元”属于违反劳动法。3.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在本案例中张某与公司双方“约定每天9点上班,晚上10点下班,每月休息一天”属于违反劳动法。二.1.超市保安行为不合法。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只有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本案例中超市保安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怀疑王某并强行拉至保安室搜身”侵犯了人权和隐私。2.王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向当地的公安局举报、因为强行收身已经违法、可起诉对方侵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