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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管理及技术要求介绍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 h) 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i) 环境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j) 工程应急预案; XX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管理及技术要求 8/ 17 k) 工期保证措施; l) 专项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雨季、夜间施工措施、与边坡支护单位的配合措施)。 7.4 基坑围护施工和开挖注意事项 a) 施工前,投标人应参阅有关基础、建筑及结构图纸等资料,以配合地下室开挖设计与施工; b) 投标人须确保降水系统和止水帷幕的有效性,以保证开挖顺利进行; c) 投标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图上所示的开挖标高进行,并及时进行支护,未经批准,投标人不得随意超挖; d) 围护结构与开挖施工期间,任何邻近道路、检查井、管线及建筑物,如因开挖工程引致损坏,投标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及一切后果; e) 开挖施工应在干涸情况下进行。基坑开挖面上不得有积水; f) 钻孔灌注桩施工现场须有泥浆和污水处理措施,严禁泥浆流出工地外; g) 任何更改已批准施工图上所示的开挖工序,须经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h) 若发包人、监理对工程质量有疑问,投标人应负责作出解释并解决问题,在未经允许下不得进行土方开挖。 7.5 施工要求 7.5.1 总则 a)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工序,按图施工。每一阶段开挖后,应及时进行支护; b) 在开挖过程中,若遇到突变情况,如周边土方因开挖而出现不稳定,投标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并应立即采取有效和适当的稳定安全措施; c) 开挖进行中,投标人要保护现存管线或其它设施。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刻通知监理和有关单位, 并由投标人负责修复及承担其费用; d) 在开挖过程中, 若遇到各种地下障碍物且包括地下室、浅基础或防空洞、检查井、管线、古物等, 须立刻通知监理,并由投标人负责移除; e) 现场与桩基础施工及总包或其他单位有交叉施工时,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管理,积极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7.5.2 桩墙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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