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成就的测量和评价。课程考核一般包括形成性考核( 测评) 和终结性考试( 测评), 课程考核要把形成性考核( 以下简称形考) 和终结性考试( 以下简称终考或考试) 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测量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和学习成就。学生的课程考核总成绩由形考成绩和终考成绩合成计算并记录。 2. 课程考核是目标( 标准) 参照测评, 是鉴别或评定学生的学习是否达到了既定的学习目标, 不是选拔性考试。课程考核重要的是为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促进学生的学习, 以达到一定的教育教学目标而进行的评价。 3. 课程考核的作用是要为学生学习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 改善学习行为, 提高学习效率, 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 为教师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建设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 为改进远程教学服务, 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过程,提高教育质量服务。二、课程考核工作的管理分工 1 .课程考核工作按照“统一规范、统一要求、分级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电大根据课程开设和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 2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组织制定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 省级广播电视大学( 以下简称“省级电大”) 参照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省课程考核的相关制度。 3 .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由中央电大组织和管理;省级电大统一课程考核由省级电大组织和管理。三、课程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1 .课程考核工作要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强化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课程考核工作健康发展。 2.“课程考核说明”是课程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课程考核说明”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学科知识考核的内容、能力考核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规定课程考核中的形考形式和要求、终考方式和内容, 以及成绩记录的办法等。“课程考核说明”是命制、审定形考任务和终考试题、试卷的依据, 也是各级电大实施课程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