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对于需强制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保持其资质的有效性,不得无证上岗。第八条公司危险货物的运输,承运单位必须确保其具有合法的承运资质,车辆、人员符合安全要求。第九条分类分仓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堆垛必须牢固可靠,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留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第十条危险品的仓库设计要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技术规范,并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第十一条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避雷装置,并做定期检查。第十二条严格操作规程。进入仓库区内搬运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第十三条遇水、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积水的地点存放。第十四条受阳光照晒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透风地点存放,夏季要设置冷却水管或用喷水、放水、通风等措施降低库内温度。第十五条化学性质相抵触和防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因为性质相抵的化学危险物品混存一起容易引起化学反应,发热、燃烧或爆炸。第十六条化学危险物品着火后,要视其性质采取不同的扑救措施,储存中要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开存放,万一失火便于扑救。第3页共3页第十七条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定期检查,对包装破损、容器泄漏、储存过期等现象要及时处理。第十八条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第十九条严格执行规章规程,进入仓库内搬运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第二十条应根据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要求岗位职工能懂会用。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定期对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建立由于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产生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能有效实施。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