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补贴高于省定标准,与咸宁其他5个县市相比较处于中等水平(较赤壁、通城、崇阳略低,比嘉鱼、通山略高),建议区政府结合区财力,逐年增加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党建工作经费,在适当时候提高全区村离任主职干部的补贴标准,并建立三年一增加机制。在有可能的话,对其他达到一定年限的离任村干部,区可以明确一定费用标准,由镇、村按比例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经济条件好的村可提高待遇。2.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自我支付能力。如无其他资金可支配,仅靠转移支付和上级支持争取资金,难以维持村级正常运转。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从根本上解决村级无钱办事、提高村离任主职干部待遇的根本出路。要积极支持、鼓励村自力更生,不等不靠,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置资产、开发可利用资源等多种途径,兴办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对村级集体经济增长部分,可以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弥补村离任主职干部待遇偏低部分。3.增进与离任村级主职干部的感情。离任村主职干部目前呈现出心理失衡、思想偏激、管理松懈等现象。要改变这种现状,既要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又要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加强引导和教育,增进感情联络。一是要有“耐心”,做好离任村主职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调整心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帮助其走出思想误区。二是要有“恒心”,加强离任村主职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离任村主职干部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明是非、遵法纪、守公德,在群众中树立“离任不泄气”的良好形象。积极邀请离任村主职干部参加镇、村举办的重大活动和各种学习,帮助他们自觉地融入到集体中来,感受组织的温暖和关爱。三是要有“信心”,做好离任村主职干部的量才使用。引导他们参与村民理财小组、专业协会、经济合作组织等各项工作,让离任村主职干部“退而有位、离而有为”。四是要有“爱心”,强化离任村主职干部的待遇保障。及时了解、帮助解决离任村主职干部的困难和问题,真正让他们“退岗无后忧、离任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