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7天,每年365日有技术工程师在现场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Р3.2.3甲方需要乙方工程师直接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时,需要向乙方工程师书面授权。Р3.2.4书面授权必须有甲方授权人签字。当甲方授权人无法以书面形式授权时,可以通过电话向乙方工程师授权,口述甲方代码及口令,乙方工程师应作详细记录,并与甲方进行确认后方有效,操作完成后甲方需立即补交书面操作授权书,乙方工程师操作内容,以记录为准。Р3.2.5这种操作仅限于重启、检查网络端口、登陆服务器。Р3.2.6乙方工程师在得到甲方正式授权后方可对甲方使用的服务器进行相应操作。Р3.2.7乙方工程师在得到授权后30分钟内向甲方提供第一次反馈。Р3.2.8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授权操作而对甲方系统所产生的任何影响及其责任。Р3.2.9乙方将通过甲方选择的方式(办公室电话、手机、传真、EMAIL)联络甲方指定的授权人。Р3.2.10在获得甲方正式书面授权前,乙方无权对甲方系统设备进行任何操作。Р3.2.1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指定授权人准确的联络信息,以便乙方与其联系。Р3.2.12当由于甲方的过失造成甲方所提供的指定授权人的联络信息已经过时或不准确或(本协议第四条所定义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Р3.2.13由于乙方过错,未能履行紧急情况报告及前述义务,乙方同意按照每次扣减当月服务费用中1天款项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自应付款项中扣除此违约金。Р3.3乙方在进行网络(包括电源)调整和维护割接时,如可能对正常使用的网络有影响,应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需按照所出书面通知的时间准时进行操作,通知时间要求在法定工作日9:00-18:00内,同时割接次数不能超过1次/2月;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应在调整或维护前8小时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内补发书面通知,否则乙方应减免甲方一个月服务费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