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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支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的笼子,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项措施的可操作性,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Р 四、保障措施Р 1、党支部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学校党支部、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党委和区教育局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将其作为向党支部支委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纪委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支部和区教育局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Р 2、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向全校教职工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由区教育局党委、区教育局纪委现场质询和测评。党支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要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干部及教师民主评议。Р 3、廉政谈话制度。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Р 4、纪委约谈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师生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时,由纪委负责人约谈相关领导干部,听取主体责任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Р 5、专项检查制度。由校党支部带队,对各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Р 6、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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