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行为。РРР 3、在本单位开展廉政自查活动,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逐个自查,并和单位全体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Р 4、通过单位内部短信平台,提示单位全体职工党风廉政工作,为单位全体职工按规定开通党风廉政彩铃,随时提示党风廉政工作。Р 三、贯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Р 贯彻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从严管党治党规定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推动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和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四个亲自”规定、立即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规定、专项研究和安排部署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定期听取纪检组长报告,督促班子成员和下级院所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立即解决群众来信来访。Р 强化作风建设,推动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和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定期分析、研判我局和下属院所队伍作风建设形势和问题,开展正风肃纪治理。加强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全年无不作为、乱作为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发生。Р 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各深化“三转”规定、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积极支持和配合县纪委和纪检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反思剖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РРР 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教育和监管、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和下级院所核心负责同志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提示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通过支部会和全体职工会讲廉政党课,提高干部结识,提高履职水平。Р 动员和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和社会满意度调查评价工作,开展宣传活动、征订宣传彩铃,发挥各方面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