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代表人: 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Р 法律事务托付合同3 Р 托付方(甲方): Р 受托方(乙方): Р 甲方因_公司改制事项,托付乙方律师供应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Р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托付,指派许_、李_律师为甲方供应法律服务。 Р 二、乙方律师依据甲方要求,仔细负责地完成甲方托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Р 三、甲方必需照实向乙方律师叙述托付事项背景状况并供应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供应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РРР 四、依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Р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Р 2.元律师费中的_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假如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假如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假如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Р 3.元律师费中的_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供应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_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供应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假如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_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Р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托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Р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Р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托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Р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Р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