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下有序开展。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应关注与风险点、危险源的有机结合,同时通过隐患排查过程发现的新危险源,起到不断完善危险源的效果。Р注3:为便于两体系建设的有效实施,简化操作难度,应尽量避免以集团覆盖多个子公司的模式建立体系,建议以具有法人资格的单独实体公司为体系建设主体。Р4.2目标Р以有效遏制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结合纺织企业特点,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点,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风险,对企业风险点实施标准化管控。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РР4.3原则Р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本着“复杂的程序简单化、简单的工作精细化”原则,在企业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弥补各类安全漏洞。Р5.职责分工Р5.1职责Р企业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体系建设和运行领导机构,成员至少包括分管领导、车间(科室)单位负责人。领导机构负责统筹体系建设的计划制定、人员配置、财务资源等事项,指导和协调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Р各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应结合企业实际,成立体系建立各级工作小组,负责本区域的体系建设的实施。Р基层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岗位员工、工会组织等应全面参与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措施的制定等活动,确保风险识别、评价及管控措施的制定涉及企业各区域、场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确保风险识别全面、定位准确、评价得当。Р5.2分工Р1)企业负责人成立体系建设推动领导委员会和各专业工作组,组织制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定期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