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Р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РРР 5.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Р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Р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Р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Р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Р 5.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Р 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持续有效。Р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Р [ ]。Р 篇三:技术服务合同范本Р 篇一:技术服务合同书范本Р 合同编号:Р 技术服务合同Р 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