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期间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延迟工期的则相应推迟工期。Р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Р工程总造价为贰万圆整(¥20000元)。含税费和测量、设计费。Р第四条:工程承包方式Р工程项目实行大包。按合同造价乙方要完成工程所指定的全部工程项目。РР第五条:工程材料Р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如有不良效果由乙方负责。Р第六条:工程合同造价款结算办法Р乙方要带资完成全部承包工程,并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工程验收报告书等有关资料和手续,协助乙方到潭头财政所提取该工程的全部承包费,但提款前乙方要交清该工程税费及其他费用。Р第七条:工程质量与安全Р1、乙方必须按质按量要求施工。Р2、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切实做好施工安全工作。Р3、发生质量、规格、安全等事故全由乙方负责。Р第八条:双方责任Р甲方:Р1、办理施工界内的土地使用,处理好群众关系。Р2、监督乙方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Р3、工程完工,组织验收。Р4、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协助乙方到潭头财政所办理工程承包款的提取。Р乙方:Р保证组织足够劳动力和机械投入施工,保证工程在2014年8月10日前完成施工任务。Р第九条:工程验收РР工程完成到合同规定施工期限由甲乙双方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如有不合质量规格要求的工程,由乙方负责翻工,翻工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翻工任务。Р第十条:违约责任Р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调施工,如有一方违约,罚款壹万圆给守约方,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Р第十一条:附则Р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算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Р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潭头财政所保留一份,同具法律效力。РРР甲方:潭头镇六同村委会Р责任人签名:Р乙方签名:РР РР2014年8月2日РР附:按代表会议通过办法记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