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三是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被巡察单位情况,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处理被巡查单位的具体问题,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Р (二)严格巡察工作纪律。巡察既是对巡察对象的РР“体检”,也是对巡察工作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检验。我们在巡察别人,必须自身带头接受监督。只有心存戒惧,行有所止,才能挺直腰杆,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因此,在开展巡察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管理巡察干部,牢牢把握住底线和高线,按照党内法规和巡察工作制度办事。严守组织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擅做取舍、不作个人表态;严守保密纪律,不私下与被巡察单位人员接触,不和被巡察单位干部私下谈论巡察工作任何事,不泄露巡察中掌握的有关信息;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不和被巡察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关系,不在被巡察单位办私事,不接受被巡察单位任何形式的宴请、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土特产、礼品、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程序、方式、时间要求,不擅作主张,擅自行动。Р (三)严格问题线索处置办理。一是全面梳理,严格保密。对群众举报、巡察谈话、检查了解等各方面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全面的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报批、汇总、管理等日常工作,严格保密,严禁外泄。二是科学研判,准确分类。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召开组务会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出初步问题线索,在巡察组权限范围内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再次召开组务会,对每条线索的问题事实、性质认定逐一进行研判,明确标准,统一分类。三是严格程序,规范处置。我们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严格按照程序,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被巡察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移交。移交时,按照分类标准,对每个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建议巡察办及相关单位认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