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于我县中药材发展的几点建议(1)加强对中药材产业化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中药材与发展农业和林业生产紧密结合,摆上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组织实施。Р 要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协调和解决中药材产业化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完善推进中药材产业化建设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办法,加强宣传发动、技术培训、信息传递等工作。РРР (2)加强政策扶持,增加投入 县级财政应设立中药材产业化发展基金,加大对中药材产业化的投入。Р 极积向上级政府申请财政扶贫和结构调整等项目资金,对本县的中药材产业进行重点建设,并适当对中药材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予以扶持。Р 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外部资本参与中药材科研、种植、加工和生产。Р (3)发展中药材产业要实行项目培育,在抓好基地标准化生产示的基础上,逐步搞好产地产品认证认定,注重品种选育、扩繁与引进,重点地区推广3-5个好的品种,以市场和效益求发展,搞好品种配植,以复合型生态环境建设提高中草药的抵抗力及其品质;同时要争取项目支撑,加强对中药材生产、加工专业技术人员、药农大户进行培训,培养和充分利用乡土人才, 提高药农的生产加工水平;主动出击,迎接企业带动,仅就有中药生产加工企业200多家没有基地,积极对接,发展市场急需,用途广,用量大的中药材种类及其品种,以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定单式生产.实行企业培训,保护价收购,生产中前期预付部分投入或提供种苗,药农产品全部交售的方式对发展中草药产业将起到很大推动作用.(4)保护资源,扶持发展 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森林法》和《野生药材保护管理条例》,合理开发并有效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尤其是对濒临枯竭的中药材稀有品种,严禁乱采滥伐、滥猎滥捕。РРР 封山育林育药,维持中药材资源、生态环境的协调平衡,走可持续发展之路。Р ***县人民政府200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