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Р3.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Р4.2020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Р5.2020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Р6.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Р7.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Р8.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sz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z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Р9.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Р(二)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Р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Р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Р3.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Р4.技术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Р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Р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格式见附件);Р7.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如有,格式见附件);Р8.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Р(a)苗种来源说明;(根据评分标准编制)Р(b)育苗能力说明;(根据评分标准编制)Р(c)运送方案说明;(根据评分标准编制)Р(d)质量措施;(根据评分标准编制)Р(e)放流方案;(根据评分标准编制)Р(f)育苗设备与检验设备情况;(根据评分标准编制)Р(g)原种场或良种场情况;(根据评分标准编制)Р(h)企业综合实力;(根据评分标准编制)Р(i)政府采购政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