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颁发《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权人必需和企业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姓名一致);Р b.非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向品牌全部者颁发《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品牌全部者出具《授权书》 РР• 企业供给商如授权个人办理家纺成品批发平台销售事宜,提供《家纺成品批发平台经营授权书》;Р• 家纺成品批发平台要求提供其它证实材料。Р3.个人供给商证实材料Р• 个人亲笔署名《身份证》复印件;Р• 销售品牌产品,应提供品牌权利证实:Р a.自有品牌: 国家商标总局颁发《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权人必需和个人供给商姓名一致);Р b.非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向品牌全部者颁发《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品牌全部者出具《授权书》,Р 明确授权个人供给商于家纺成品批发平台销售品牌产品(品牌全部者若为个人,则需 同时提供品牌持有些人亲笔署名身份证复Р 印件及授权书)。 Р• 家纺成品批发平台要求提供其它证实材料。РР审核Р1.家纺成品批发平台收到供给商线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通常3-7个工作日通知审核结果。Р2.家纺成品批发平台可依据实际情况要求供给商提供深入证实材料,供给商应配合提供。Р3.家纺成品批发平台有权视情况对供给商进行实地认证,实地认证通常7-15个工作日通知审核结果。РРР入驻成功Р1.审核经过供给商,如未开通“诚保服务”,应于家纺成品批发平台通知后3天内申请并开通“诚保服务”,并向其诚信保障金账户存入要求自缴诚信确保金额度。(《家纺成品批发平台供给商服务协议》或《家纺成品批发平台规则》另有要求除外)。Р2.家纺成品批发平台确定收到供给商自缴诚信确保金后,将向供给商发出正式邮件通知,确定双方签署《家纺成品批发平台供给商服务协议》生效,供给商正式入驻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