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批准;5天以上者经医院同意后,再报学院临床实习办公室批准。11、假满须按原准假审批权限回医院办理销假手续。因故不能如期销假者,须在期满前凭证明申请续假。12、凡不经请假(含未批准)离院,或请假后又无故超假,或未履行规定的请假、续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8学时课计算,累计学时按学籍管理处理。13、请假或旷课累计时间达应实习科目1/3及以上时间者,取消其出科考试资格,须补实习。实习医生工作职责1、学生进入实习医院进行临床实习,称为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各项有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病人。2、实习医生在思想政治、业务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服从实习医院的领导和科室统一安排,按时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医疗工作及其它各项任务,并认真填写好《毕业实习记载表》。3、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指导下,每个实习医生应负责管理5~8张病床的医疗工作,对病员必须关心爱护,经常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思想情况,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不允许有因个人学习而损害病人健康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手段用病人的名义开药。对病人或其家属的馈赠一律婉言谢绝。4、病志工作:(1)新病人入院后,实习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采集病史、体格检查,并在次晨查房前完成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特殊情况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2)实习生必须经常深入病室,了解病情,记载病程记录。(3)对再入院或转科者,实习生应复习以往病历,根据入院经过和检查结果,分别写在入院或转科记录。(4)实习生应负责按规定排列次序整理病历,保持整洁,患者出院后在二十四小时内填写出院记录,出院卡及病历封面,并请上级医师检查、修改、补充和签名,患者死亡后应及时填写死亡记录。(5)实习生于每次交班前,应将所管病人的病情演变(包括主要病史、体征、化验结果、治疗经过,目前存在问题及处理等)写成交班记录,并向接班人口头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