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量等相关资料送结算服务中心。1.4结算服务中心结算员在收到相关资料后3天计算、审核工程量,套价计算工班结算,根据工班合同及月度付款情况,计算出工班结算款,并根据《工班材料实际领用量表》扣减超额领料费用,填写《工班结算审批表》交结算主管审核。1.5结算主管2天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进行调整,计算正负误差率、与控制金额进行对比分析后报结算服务中心主任助理审核。1.6结算服务中心主任助理1天完成初审后,由结算主管组织与工班的核对、确认工作。1.7经双方核对达成一致后由结算主管报结算服务中心主任助理审核。1.8结算服务中心主任助理1天审核完后,送结算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审批。1.9结算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审批后,中心资料员汇总结算台帐,按审批权限,报经营核算中心审核或备案后,由结算服务中心资料员送地区(专业)公司财务部。1.10上述工作必须在工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完成,否则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11地区(专业)公司财务部每月汇总各项目分公司《工班结算款清单》,编制《工程资金支付计划表》,在每月30日9:00前送经营核算中心审批。1.12经营核算中心在次月1日17:30前审核完毕,盖章批复地区(专业)公司财务部。1.13地区(专业)公司财务部在次月2日10:00前将盖章的《工程资金支付计划表》送支付服务中心。1.14次月3日,由支付服务中心召集甲乙双方召开“工程款支付计划确认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工班结算款支付的先后顺序、金额、时间。次月4日11:00前,地区(专业)公司财务部将甲乙双方相关负责人共同签名确认并盖地区(专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工程资金支付计划表》报送支付服务中心,支付服务中心按合同签订时工班提供的银行账户和开户行名称直接通过网上支付将工程结算款转入工班银行账户。1.15支付服务中心归集所有付款资料登记台账、归档,定期将相关单据转交地区(专业)公司财务部并及时对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