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方150米处设置警告牌,并开启警告灯。⑷报警:请求当地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护,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受伤人员数量及程度。6.2.2公司的应急行动6.2.2.1汽车管理与服务中心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立即判定应急级别并向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抢险现场指挥部报告,按照总指挥指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行动,调动应急保障队伍实施应急救援。6.2.2.2公司各单位(部门)相关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或配合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处理交通事故。6.2.3保障队伍的应急行动6.2.3.1重大交通事故应急行动⑴交通运输组接到指令时,立即安排相应的车辆。⑵善后处理组立即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和家属的安抚工作。⑶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报告,并请求支援。6.2.3.2应急解除6.3.1交通事故险情排除标准:⑴抢险人员清点完毕,伤亡人员全部送往医院治疗或善后处理,伤亡人员家属已妥善安置;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勘查处理完毕;⑶事故车辆已妥善安置,路障已清理,道路交通已恢复。6.3.2 达到上述标准后由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抢险现场指挥部正式统一发布重大交通事故应急解除令。6.4后期处置善后处置组全面负责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6.4.1安全监察部、汽车管理与服务中心配合地方安全监察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6.4.2工会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对事故抢险中伤亡人员应给予褒奖和抚恤。6.4.3由汽车管理与服务中心向相关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索赔。6.4.4安全监察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7应急培训与演习公司汽车管理与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一次交通事故应急演习。8预案的管理8.1本预案由车管中心组织制定、评审与持续改进工作。8.2本预案每年评审更新改进一次。但在发生交通事故并启动实施本预案后,应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更新改进。9附则本预案由汽车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