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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5 |  大小:653KB

文档介绍
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窗口承办人审查(限4个工作日)窗口负责人审核(限3个工作日)部门负责人审批,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限3个工作日)?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附件2申请材料目录序号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电子材料份数规格必要性及描述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备注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原件是1份A4纸必要申请人自备申请人签名或盖章2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复印件(原件备查)是1份A4纸必要当地政府核发申请人签名或盖章3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复印件(原件备查)是1份A4纸必要申请人自备申请人签名或盖章4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复印件是1份A4纸必要申请人自备申请人签名或盖章5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项复印件是1份A4纸必要申请人自备申请人签名或盖章6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的,应当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其中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具有安全隔离条件的说明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证明以及照片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复印件(原件备查)是1份A4纸非必要(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的)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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