踪落实投标保证金,保函等的收回或办理转履约保证金的要求,及时与财务计部/过程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3中标后,投标办组织过程部检测、材料公司、机械设备等相关部门召开合同交底会议,将过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对相关部门进行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并将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工程部。4投标办对项目招投标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后归档、建立工程项目台帐。投标办工程部检测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合同投标保证金/保函移交证明材料/合同交底记录/资料交接清单/工程项目合帐工程项目中标后,投标办应该在投标工程中标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部进行中标工程量的清单及投标报价交底,在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后3日内结合招标文件、投标答疑以及双方谈判时的问题等向工程部进行合同交底。工程部在阅读合同、招标文件后,结合投标办的交底同项目部进行进行合同交底。1中标工程量工程清单及投标报价交底作为合同签订前合同交底的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中标日期、承包工程概况、工期、质量、承包方式、付款方式、原预算价及组成依据、中标价组成及调整方式、材料价格执行情况、材料、机械等当地资源情况,业主供料及结算、业主的其他限制、中标后的毛利测算(定量或定性)其他2合同承包范围的界定3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方式及调整条件4综合单价、措施费的调整方法5合同结算的确认方式、结算数额确认的时限6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要求7发包方不能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我方应采取的措施8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处理方法9工期、质量的特备要求10有利于施工方索赔条款的内容、索赔的时限要求,赔款的支付方式11合同中影藏各类风险及防范措施,用语言含糊,界限不清的条款12承担风险的范围(或幅度)及超出风险范围(幅度)的调整方法13中标工程中业主的附加条件或限制条件(如:材料供应,工程分包等)14合同谈判中双方所关注的焦点、争议的问题15合同谈判中未尽事宜的处理方法16认为应交的其他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