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期、重建和恢复发展时期。44.1949年10月15日,第一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同志在会上强调公安工作要密切配合全国的解放战争,加强反特斗争,做好扫除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反动派潜伏特务和武装土匪的工作。45.萌芽时期侦查学的主要特点是:(1)基本上是解放区侦查工作经验的总结(2)批判的吸收了日、伪(国民党)的有关专业资料(3)刑侦与政保、技术、治安工作等方面的内容融为一体(4)侦查工作教材尚未形成科学体系46.初创时期我国侦查学的主要特点是:(1)总结建国时期的侦查工作经验,使之逐步系统化,理论化(2)学习苏联的犯罪侦查经验,借鉴苏联的犯罪对策学理论。(3)侦查工作专业教材已初步形成完整体系,侦查学已具绉形。47.停滞时期侦查学的特点是:(1)侦查专业工作削弱直至砸烂,从而侦查学研究失去研究对象的实践基础(2)55.侦查认识内容的特定性表现在:(一)侦查认识活动的对象具有特定性(二)侦查认识过程具有特定性(三)侦查认识活动的目的具有特定性。56.侦查认识主体的法定性体现在:(一)侦查认识主体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二)侦查认识中运用的手段是特定的(三)侦查认识的目的和任务侦查学呈空白状态48.重建和恢复发展时期侦查学的主要特点是:(1)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侦查学的发展方向(2)建立了比较严密的学科体系和比较完善的学科整体。(3)侦查理论研究的重点围绕侦查实践,并且用研究成果指导侦查活动。49.侦查学认识的基本原理:(一)构成犯罪行为的诸要素,无一不具有“客观实在”的物质属性(二)犯罪行为结果是通过物质的运动变化展现在侦查人员面前的(三)侦查活动必须以犯罪行为的“客观实在”为依据。50.构成犯罪行为的基本要件只有四个: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51.犯罪客体:即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为法律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分为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