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监督下完成水样采集、运输的全过程。2.供应商在样品采集后应立即进行分析检测,并在15日内完成水样检测,并在20日内将检测结果形成水质信息通报。3.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规定,执行各项检验规程、规范及标准,恪守职业道德,确保监督抽检工作的公正性、诚信度和科学性。4.如果遇到供水突发事故,需要对供水水质进行应急检测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适当调整检测频次及检测内容。5.供应商每年12月底前,向采购方出具本年度抽检工作总结报告、《水质分析报告》、《水质检测报告》原件和检测原始记录。6.供应商负责建立、保存水样采集和检测过程中的影像及技术档案,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给采购方。(五)、工期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五、公示期限: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1日六、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报告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11月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10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533-27728892、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华光路路口西南创业大厦9层联系人:李女士、许先生联系方式:0533-5207272、15762823900、18560951748邮箱:zdglzb06@发布人: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