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行政许可法第6条)Р 92、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原则上不得转让。(行政许可法第9条)Р93、起草法律、法规或省级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行政许可法第19条)Р 94、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许可法第26条)Р95、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行政许可法第34条)Р96、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的行政许可,在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期限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法第42条)Р97、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中的听证应当公开举行。(行政许可法第48条) Р 98、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许可法第48条)Р99、行政机关按照招标、拍卖程序确定中标人、买受人后,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依法向中标人、买受人颁发行政许可证件。(行政许可法第53条)Р100、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行政许可法第82条)Р二、单项选择题Р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 )。РA、社会主义制度 B、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A 宪法第1条)Р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РA、党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C、国务院及其领导下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