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品,并选派2名医务工作者在巡视组驻地值班,为巡视组成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八)巡视组驻地公用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九)巡视组驻地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配备安全卫生的瓶装水作为巡视组成员、来访人员饮用水。(十)巡视组成员及陪同人员用餐,应注意饮食安全与卫生,采用分区、分桌就餐等形式,避免聚集就餐,并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十一)巡视组驻地显著区域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疫情防控健康宣教。(十二)设置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三、应急处置(一)巡视期间县人民医院设置专用隔离病区及隔离观察病房,配齐医务人员。(二)巡视组驻地医务人员要做好巡视组成员、驻地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等每日健康监测工作。(三)巡视组驻地医务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的巡视组成员、来访人员、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时,应当立即送到驻地应急区域暂时隔离,同时通知120指挥中心用专用救护车送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明确诊断,必要时实施隔离观察。县疾控中心应急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四)若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巡视组相关工作应立即中止。县疾控中心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实施核酸检测及抗体检测,并送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对一般接触者要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五)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排出的污染物及其可能污染的物品、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如患者住室地面、墙壁,桌、椅、床等家具台面,门把手,餐饮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卫生间及室内空气等)进行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