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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暨卫生监督信用评价表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119KB

文档介绍
否□产品标签或铭牌、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或《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中禁止标注的内容。是□否□产品卫生质量抽检检验结果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是□否□未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是□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载明的生产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一致。是□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载明的生产方式、项目、类别与实际生产不一致。是□否□生产的“三新”消毒产品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是□否□生产的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是□否□出具虚假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是□否□产品添加了禁止使用的原料或超过限量添加限量原料。是□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评价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暨监督信用评价填表说明:1.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合法、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2.指导思想:(1)提高消毒产品监督人员现场监督执法的工作效率;(2)结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表、随机抽检检查表、信用评价表及分类监督评价表,四表合一,评价过程贯彻四项工作要求。3.对某个项目多次检查评分的,以最后一次检查评分结果为准。4.应采用标化分作为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的最终得分。标化分=实际得分/应得分×100。实际得分为现场评价后的总得分,应得分为评价表设定的总分数(100分)减去合理缺项后的分数。5.标注★关键项,如发生即认定为重点监督单位。标注☆重点项,如发生该项目整体不得分。标注▲合理缺项,评价的企业没有该项情况。6.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1)优秀单位:标化分大于85分、关键项合格;(2)合格单位:标化分60-85分且关键项合格;(3)重点监督单位:标化分小于60分或关键项不合格。如检查评价为优秀单位但受到行政处罚最终评价结果降为合格单位。7.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信用评价结果:给出评价分,列出违反的关键项,最终根据省卫计委相关规定确定监督信用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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