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土地地界划分协议甲方: 地址: 年龄: 性别:?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地址: 年龄: 性别:?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协议将双方相邻、界限有争议的一块土地进行划分,以确定各自土地使用权,并将以此协议向相关国土部门申请登记土地使用。该争议土地在(具体位置),位于甲方已建成房屋之后,乙方已建成房屋之前,四边边长分别为米、米、米、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积平方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使用权利面积为:平方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以为界的部分土地属于甲方使用。二、乙方使用权利面积为:平方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以为界的部分土地属于乙方使用。三、协议生效后,争议土地即已实际划分。在国土管理部门未颁发土地使用登记权证之前,甲方、乙方对划分后属于自己的土地独立行使使用权及其他权利,对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干涉。如果强行干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该给予赔偿。在国土管理部门未颁发土地使用登记权证之后,双方按照权证登记的事项行使使用权及其他权利。四、甲乙双方应该相互尊重对方土地的相邻权和地役权,合法、合理的使用权属土地;五、为保证公平和公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均同意(身份证号)为本协议订立的见证人六、如甲方或者乙方有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其代理人身份必须由当事人出具书面的委托书确认,否则其代理行为无效。七、此协议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视为双方均同意公证,且公证费用由甲方和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各承担50%。八、其他补充条款:甲方?立协议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乙方?立协议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见证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