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拖办及回避办证或证件不齐者,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严禁童工、小孩和孕妇等人员进入工地。10、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只能跟乙方代表结算工资,与甲方无关。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及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接受政府安监部门、监理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相关部门、单位发出的有关安全文明的整改通知或文件,乙方必须执行或整改。2、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现场临时用电的要求,临时接电应由专业机电工完成。3、禁止带小孩及孕妇进驻工地施工现场,违者一切后果自负。4、施工现场安全帽由乙方负责该费用,并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文明施工。5、进场后乙方应及时为本班组作业人员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理,甲方配合办理买保险事宜。乙方如有未买保险人员施工作业,出现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不承担责任。6、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发生工伤事故,在¥5000.0元以内的工伤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料理费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超过¥5000.0元的按保险公司有关规定理赔,并由乙方自理,料理。保险公司理赔后的额外费用(如误工费、营养费、料理费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理赔协调,理赔完毕甲方按保险公司赔付的总款额的10%内一次性补助给乙方当事人(或家属)作误工费、营养费、料理费及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收取甲方的一次性补助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7、若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若因一方资料、文件或证明保管不善或没有保存导致延误或失去保险理赔时,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十一、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协议各条款履行结束自然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及规章制度等同时生效。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严格遵守。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电话:电话:.乙方代表身份证:.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