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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加油站建设报批程序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使用符合税务部门要求、质监部门计量和防爆要求的加油机。经营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六)加油站工作人员应具备加油站管理、运营的相应知识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三、新建加油站的报批程序(一)新建加油站向当地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加油站申请。申请建设的加油站地址要符合省辖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要填报《河南省加油站建设申请表》。内容主要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拟建加油站详细地址、投资及建设规模、市场及经济效益分析等,同时要提供加油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地理位置图。(二)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据省辖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进行初审。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加油站选址进行实地考察,并征求消防、城建、规划、土地、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依据本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加油站应具备的条件,对新建加油站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进行全面审核,符合条件的报省商务厅。(三)省商务厅根据省辖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省商务厅下文批准。加油站持批准文件申请办理土地、建设、规划、交通、消防、环保等建设手续后方可建设。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四)加油站建设竣工后,由省商务厅或授权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土地管理、建设、规划、交通、消防、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加油站应具备的条件进行审核验收,填写《河南省加油站建设验收情况表》。验收合格的加油站,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省商务厅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投入运营。(五)加油站建设期为18个月(以省商务厅批准之日起),超过18个月的,企业重新申请,商务部门按本通知规定的程序报批。经原省经贸委批准建设的加油站,超过18个月未建设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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