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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整理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39 |  大小:73KB

文档介绍
人对笔录进行核对的,检查人员选择“请核对”,由当事人在笔录最后处写上“已核对,属实、无误”,并应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当事人阅读有困难的,应当向其宣读笔录,检查人员选择“已向你宣读”,由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宣读情况。5.  笔录应当由当事人逐页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检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笔录有涂改的,涂改部分要由当事人以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6.  如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在笔录中要如实记录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的情况。当事人当场进行陈述、申辩的,要如实记载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如当事人在现场检查时不提出陈述、申辩的,应当记载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的情况。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受送达人确认送达地址和选择送达方式时所使用的文书。一、文书适用范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请受送达人同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确认送达地址时,使用本文书。二、文书使用注意事项1.  当事人的送达地址应当由当事人本人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填写;当事人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执法人员代为填写,并经执法人员向其宣读后,由当事人签名、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2.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本文书的,应当提供有相应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询问通知书《询问通知书》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行使职权、查办涉嫌违法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要求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接受询问、提供材料时所使用的文书。一、文书适用范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请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接受询问、提供材料时,使用本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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