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对党忠诚、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知责、守责、尽责,依法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加强品行修养,追求道德“真善美”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尚德传统的民族,历来讲究“道德当身,不以物惑”,强调做官必须先做人,做人必须先立德。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始终是共产党员修身的重要容。建党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人格,始终是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的重要法宝、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深刻阐明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并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之道。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要把正确的道德良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追求道德“真善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健康情趣。要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要充分考虑道德因素和道德风险,对有违道德要求的法律要及时废止或修改,充分发挥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评价、教育、预测、惩罚功能。要着眼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设定权力、规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准确把握法律规所体现的价值取向,确保法律的实施不违背立法宗旨、不偏离道德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