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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3季度未监测企业情况的说明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3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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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3季度未监测企业情况的说明2018年3季度,鞍山市共有1家污水处理厂2个监测点位未进行监测。其中,废气重点源企业均进行了监测,但有两家企业共计两个点位未进行监测,分别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齐大山分公司2#发电锅炉与鞍山市供热总公司梨花峪热源厂烟囱未进行监测。具体原因说明详见附表。附表:2018年3季度鞍山市未监测企业名单及原因说明序号企业名称监测点名称未监测原因备注1鞍山市供热总公司梨花峪热源厂烟囱季节性停产2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齐大山分公司2#发电锅炉其他原因停产备用锅炉3岫岩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进口、出口自然灾害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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