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分公司变更范本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65KB

文档介绍
XX移动电话13XXXXXXXXX(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张三(签字)2019年3月1日R申请人承诺(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隶属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XXX(签字)隶属企业(单位)盖章XX贸易有限公司(盖章)2019年3月1日承诺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机关名称):  XX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XXX(签字)XX贸易有限公司(盖章)2019年3月1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