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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调整后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渝运集团公司等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处协助。(二)处室负责人、机关后勤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处、工会等部门协助。(三)客运驾驶人、责任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培训,由管辖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处指导和监督检查。(四)客运驾驶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保卫处负责组织实施,客运分公司协助。(五)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经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处、工会和安全保卫指导和监督检查。(六)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子6公司、参股公司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管理处、工会和安全保卫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七、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一)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二)公司分管负责人主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6次;(三)安全保卫处负责人主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8次;(四)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负责人主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8次;(五)重大专项活动、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八、工作要求(一)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应做好安全生产培训的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培训资料和记录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开展实施情况。(二)各子公司、参股公司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本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予以实施。(三)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开7否则公司将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2013展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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