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的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l9Akfl。第四十三条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付款申请生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应付款的利息。bEA7LF。第四十四条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CkjnaS。第七章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第四十五条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第四十六条承包人认为非自身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在确认该事件发生后,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pbkpZM。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作出答复的,视为认可该项索赔。第四十七条承包人索赔按下列程序处理: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6、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第4、5项的程序进行。kBHA6J。第四十八条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应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批准工程延期的决定。MZFqPd。第四十九条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发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后,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IWl1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