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及《安全协议书》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17)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租赁厂房。(18)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或甲方其他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应提前与对方联系。(19)如果发生事故甲乙双方必须履行通知对方的义务,互相协助,控制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事故发生方承担。(20)乙方应遵照《劳动法》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每月按期足额支付全体雇员工资,乙方发生的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处理,乙方若发生拖欠员工工资事件,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拖欠工资责任,并及时清还拖欠员工的工资。六、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七、针对此安全协议书如双方发生争议,本着互相谅解,精诚协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卫星村村委、华漕镇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八、合同终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单方终止乙方租赁合同:a、如壹个月不交租金或累计欠交甲方各项费用达到壹个月租金标准;b、劳动部门介入处理乙方欠薪逃匿行为;c、工商及政府司法相关部门查封乙方财产;d、乙方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行为。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与《厂房租赁合同》同步,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协议书自动解除。十、其他(1)此协议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协议内容。(2)此协议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十一、安全工作联系人(1)出租方安全干部:联系电话:手机:(2)承租方安全干部:联系电话:手机:十二、双方签订协议书甲方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乙方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