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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火扑救注意事项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实施突击,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二是“六不烧”。是指未经县一级防火办批准,不烧;领导不在现场和没有设专人负责,不烧;没打好50米宽以上的防火线,不烧;没有组织好扑火人员和准备好工具,不烧;超过三级风以上的天气,不烧;没通知毗邻单位,不烧。五、扑救森林火灾时容易造成伤害事故及解围方法:容易造成的伤害事故的“四种情形”一是危险地形。第一,在陡坡地带。当火头遇到陡坡是,速度会加快,扑火人员躲闪不及易被烧伤。第二,在窄谷地带时,火在一处山场燃烧,容易将对面山上的植被点着,扑火人员被火包围而烧伤。第三,在很窄的山脊上修防火线,火冲上来,人容易被火烧伤,被烟呛着发生意外事故。第四,在鞍形山场和破碎的地形处,火受小地形影响所产出的气流变化,如涡流、乱流对扑火人员造成的伤害。二是危险天气条件。一是干旱天气。地被物含水量下降,湿度低,可燃物极其干燥易燃,一旦点燃难以控制而出现大面积的火灾,火的强度大,人容易被火烧伤。二是大风天。一旦发生火灾,火助风力,风助火威,火蔓延迅速,使扑火人员难以靠近,在火的前方扑火容易发生伤害事故。三是高温低湿天气。特别是在12时-14时,气温和湿度达到一天中的极限,受高温和人体生物钟的影响,这时,扑火人员战斗力下降,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三是可燃物条件。第一,阳面草坡。当植物高1米以上,每平方米达到2公斤时,失火后,火的强度很大。第二,针叶林。一旦起火,容易由地表火转向树冠火,火的强度很大。第三,易燃灌木丛等。一旦起火后,燃烧的烈度很大。四是指挥失当。指挥员不熟悉扑火知识和地形,当大火冲上来,不能果断处置,或是有的对扑火知识有一些了解,思想麻痹,对可能出现的意外缺乏应有的警惕,进入和退出火场时,没有在安全区行军,一旦被火袭击,措手不及,发生意外。扑火队员一旦被林火围困或袭击,要果断决策,迅速选择突围和避火路线,采取正确的避火方法,避免发生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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