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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校医聘请协议书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71KB

文档介绍
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传染病爆发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协助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指导学校卫生工作不力的兼职校医提出工作调整建议。二、乙方责任(一)医院职责1.负责选派兼职校医1人(在编且有执业资格证书的正式医务人员)到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中心小学校兼任校医,指导学校的医务工作。2.负责向学校提供医护、救治必备的设施设备、药品等。3.制定学校兼职校医管理办法、加强对兼职校医的管理。4.组织不定期对兼职校医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兼职校医的技术指导。5.负责兼职校医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二)兼职校医职责1.按照兼职校医工作职责,开展学习卫生工作,指导并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流行病、传染病、学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发现及报告等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2.免费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体检单位提供的学生健康评价报告,指导学生开展常见病防治工作,掌握学生常见病的动态情况。对特异体质学生,单独建立台账,重点关注,实施有效帮控,确保安全。3.负责学校防疫工作,做好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两次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学校实施有效防治,降低学生常见病的发病率。4.每周定期开展学校教学卫生、食堂、小卖部、饮用水和学生生活环境卫生的监测工作,对存在不符合卫生标准或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学校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5.学校行课期间,应确保每周有1人到学校指导工作6.指导学校疫情报告人开展疫情报告。三、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期限为5年。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若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责任方。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区教委、区卫计委各存1份。自签订之日生效。甲方: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中心小学校(盖章)法人(签字):2019年月日乙方: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卫生中心医院(盖章)法人(签字):2019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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