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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3704-2019 涉水建设项目防洪与输水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776KB

文档介绍
在0.3m以内,山丘区河段可适当增大。拦河闸(坝)的设计蓄水位不宜高于排涝水位或河道外地面高程。位于多泥沙河流上的拦河闸(坝),宜设冲砂闸或泄洪冲砂闸,以减轻泥沙淤堵。位于弯曲河段的拦河闸(坝),宜布置在河道深泓部位。拦河闸(坝)两岸连接应能保证岸坡稳定,与拦河闸(坝)布置相适应,改善进、出水流条件,提高泄流能力和消能防冲效果,满足侧向防渗需要,且有利于环境绿化等。防治与补救工程针对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防洪、除涝、灌溉、供水、生态保护等影响,应根据影响程度对水利工程影响段采取相应防治与补救工程措施。防治与补救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水利工程整治、堤防修建和加固、岸坡防护、防汛抢险与管理通道修筑等内容,并根据水利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必要时,防治与补救工程应进行专项设计。防治与补救工程范围应符合以下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的影响程度,防治与补救工程范围一般不宜小于建设项目上、下游两侧各50m,下游侧可适当延长。其中涉及省级重要河道及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项目,上、下游两侧分别不宜小于80m、100m。同时,可考虑桥梁与河道夹角、墩台挑流影响适当延长上、下游长度;管道穿越水利工程,采用挖沟敷埋施工方式时,其防护工程范围宜为开挖上口外两侧各15m~30m;采用定向钻、顶管(盾构)施工方式时,应对施工坑、井采取粘土压实措施。因建设项目影响需要修筑防汛抢险道路的,应参照三级道路要求设计,净宽不宜小于6m、净空不应小于4.5m,坡度不宜大于8%,并与堤防平顺连接。防治与补救工程应考虑安全防护措施。防治与补救工程应根据建设项目涉及水利工程的等级,由相应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其它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受严重制约而难以符合上述要求的,应进行专题论证后确定,必要时采用数学或物理模型进行专项研究,同时提出加强的防治与补救工程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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