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6天。2、投标人提交质疑问题的方式:传真或电邮至传真:1(需电话确认)或电邮:;3、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截标前3天。4、投标人获取答疑或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给各投标人。本项目质疑及答疑截止时间为截标前1天17:00。五、现场考察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5.2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工具和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5.3现场考察期间,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标前会议本次招标不召开标前会议。七、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7.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8条。7.3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9条。7.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代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名,并在要盖章的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7.5投标文件须用封套密封包装,封套上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套上应写明:(a)招标人: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b)项目名称:深圳前海自贸大厦项目机电顾问(c)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综合办公楼E栋(d)在年月日10时00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e)投标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7.6如果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招标人概不负责。7.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写明的地址和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7.8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