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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打击侵犯林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动植物资源、盗伐、滥伐林木、侵犯林木新品种保护和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实行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确保不发生重大林业案件。(二)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局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整合执法资源,积极组织开展林业综合执法等行动,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案件信息沟通,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在每阶段集中行动结束后都要进行工作小结,及时上报滁州市林业局。(四)建立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秩序。要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加强各类市场的监管,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要着力从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上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四、时间安排(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6年12月中旬)。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和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调研,查找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6年12下旬-2016年2月底)。针对我市野生动植物经营单位、林业资源重点区、林木种苗重点产区、林业重点工程区的苗木生产和使用单位实行集中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盗伐、滥伐林木、侵犯林木新品种保护和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行为。(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16年3月)。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开展“回头看”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加强宣传教育为目的,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专项行动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8日前上报滁州市林业局,做好迎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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