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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京市“老城添绿”谈行动规划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742KB

文档介绍
最适宜城市发展的最优解也是最现实的路径,特别对于决策者和开发组织者,能够提供完整的全程解决方案。当前《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规划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除近期建设规划外,多侧重强调建立空间管制规划,而行动规划超越了传统的法定规划,将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行动有机纳入了规划框架,并积极推动实施,同时加强政策保障,极大提高了规划的可操作性,有效改进了城乡人居环境。4.1问题导向传统的规划体制以供给导向为主,侧重于对规划建立项目的安排。而行动规划则以问题为导向,特别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往往是老百姓的现实难题,是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导向重点。4.2综合性传统规划主要关注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等内容,而行动规划立足于解决行动中遇到的不同问题,内涵则更加立体,不但关注传统的空间规划的内容,而且十分重视规划实施中的资金筹措渠道、规划实施时序、行政管实施体制、政策法律保障、不同利益协调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应对该项行动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4.3实用性从内容上看,行动规划以解决老百姓的现实需求为导向,许多问题所涉及的群体利益及相关法律、政策极为复杂,用针对性更强、动态性更明显的解决方式,使行动规划更易操作。从深度来看,以能指导实践为标准,“因题制宜”确定成果要求,其行动规划编制较为灵活,成果表示丰富多样,当深则深,当浅则浅。4.4动态性传统规划实施期较长,相应的反馈较慢。行动规划以近期可实施行动为前提,更加关注实施绩效。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把阶段性成果的评估作为实施方案不断调整完善的基础,使这项规划能够较快地应对现实,更容易得到反馈和评估,并经过及时调整使行动规划社会成效更好。综上,行动规划较之于传统规划,其现实问题针对性更强,社会成效更明显,能成为较快地改进城乡人居环境的积极手段,实践中易得到城乡居民极大拥护,因此对行动规划应引起更多的学术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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