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稳妥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情况介绍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这一阶段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一)加强引导、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一要加强考察审查工作。这次人大换届选举,与以往相比最突出的要求,就是对考察审查工作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市、区两级对代表人选的考察审查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代表人选的资格条件和标准,规定了可以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13项基本条件和不提名推荐的9类人员,由组织部门承担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责任,对考察、审查结果负责。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既要加强督导、关口前移,夯实各项前期工作,又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认真、及时、准确、细致地做好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切实把好代表候选人的“入口关”,坚决防止不符合资格条件和标准的人员被推荐上来。要按照“过程留痕、结果查究”的原则,统筹抓好资格联审工作,建立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坚持谁考察谁负责,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落实到位。二要严格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要高度重视政党、团体推荐的人选,注重在选民中的公认程度,同时也要重视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对于合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必须列入候选人名单,如实上报选举委员会,不得隐瞒、调换或者增减。对于自行申报为代表候选人,而没有政党、团体和法定人数选民推荐的,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对于选民本人提出作为代表候选人的意愿,并有10个以上选民联名推荐的,选举委员会要认真审核,区别情况处理。对反映选民真实意愿、符合法定人数推荐的,要列入候选人名单;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选民签名的,要向联名推荐的选民讲清楚、说明白,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对可能出现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提名推荐参选行为,要依法及时制止。人大代表,拆迁人员,下一步,发言稿,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