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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岗位责任制(汇编)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综合保障部或者专职监控人员的职责:1、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2、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理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3、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5、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和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6、由于设施原因,医疗废物在《暂存处》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7、未保存医疗废物登记资料。(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专职收集人员的职责:1、未对使用后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2、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3、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4、未对包装进行检查,将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带回暂存处。5、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6、由于人为疏忽,使医疗废物在《暂存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院内感染管理科的职责:1、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未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3、未保存医疗废物登记资料。4、未协助相关科室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5、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护理部或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职责:1、未组织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2、未指导、检查医疗一线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工作。3、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4、未将锐器放入锐器盒。5、未指定专人兼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工作。6、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交接签名等工作。7、未将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作为感染性废物处理。8、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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