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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Р由第一责任人院长负责全面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医务处、护理部、总务科Р、门诊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各项制度的具体执行、落实与督查。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医院医疗收集、远送与储存。Р施行岗位责任追究制。凡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转运、暂存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若因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必须追究其相应责任。Р各级人员职责Р总务科负责医疗废物院内收集、转运和暂存工作,并与集中处置单位进行交接登记及有关登记档案资料的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暂存处环境的清洁与消毒。Р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协助总务科制订各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理办法,指导、督导各项制度的落实及对全院相关人员的培训;对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协调解决。Р医务处、护理部负责检查、指导病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及部分一次性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处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执行。Р临床医技科室负责将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存放,包装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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