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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序办理。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公开责任部门提出,党委指定的机构审核,重要事项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要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有关重要事项在公开前,能够经过预先公开征求党内外意见,提高决策水平。2、政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乡镇和基层站所要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将应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还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经过会议、广播、电视、办事(服务)指南、便民手册、明白卡、电子触摸屏、公布监督热线电话、设置群众意见箱以及其它便于群众及时准确获得公开内容等有效形式,予以公开。政务公开的程序可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对应当让社会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上报主管机关备案。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依法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3、村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村务公开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还能够经过广播、电视、网络、召开群众会议、民主听证会、通报等其它有效形式进行公开。村务公开的程序应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根据法规、政策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和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认,村民委员会经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三)相关要求镇辖各级党组织都要成立领导机构,要根据职能职责将各项公开的责任主体进行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目标,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镇纪委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严格落实每季度督查与不定期抽查、半年测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督查考核制度,并对督查考评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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