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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神头朔城区二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报告书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44 |  大小:29812KB

文档介绍
使区域环境质量降低。(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会有一定量的水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另外本工程利用太阳能进行发电,使当地的光资源得到有效、充分的利用,降低一次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本项目建设符合通知中“三线一单”及三挂钩机制的要求,满足环环评[2016]150号中的相关规定。二、一期工程基本情况1、一期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山西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朔城区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山西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南侧东邵庄村南(朔州市山西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东邵庄灰场),占地面积115.81hm2建设规模:工程装机容量50MWp,安装50个单体1MWp的多晶硅太阳能子方阵,太阳能电池方阵与2台500kW逆变器构成一个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采用1台1250kVA双分裂绕组升压变压器进行升压。电站服务年限25年,总发电量为1702138381kW·h,年平均发电量为68085535kW·h。2、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及环评落实情况现有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于2015年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同年4月13日取得该项目环评批复(朔环审[2015]48号);110kV升压站工程和送出工程已另行评价并取得环评批复(晋环函[2015]505号、晋环函[2015]975号);2016年8月12日,朔州市环境保护局以朔环审[2016]78号出具5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2016年11月7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辐射函[2016]77号出具110kV升压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根据项目验收情况,一期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及环保措施情况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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