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款提交项目建设共管资金,则构成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第三章工程项目建设第6条设计6.1设计工作乙方应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及经验的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所有的专项设计和技术论证。6.2设计文件的变更6.2.1在工程建设开始日之前的任何时候,乙方认为从设计规范、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及安全、节省投资等角度考虑,有必要对设计进行改动或澄清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答复乙方。在工程建设期间,乙方从上述角度考虑提出设计改动或澄清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组织乙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有关单位等等进行评估论证,确定是否实施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程序必须符合我市现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规范规定。6.2.2甲方如需对设计进行改动或澄清,甲方应在工程实施前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7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甲方所提出的改动可能造成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方面的影响,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书面报告后确定改动是否实施,并在7日(须上报批准的不受此限)内书面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或缩短)。6.3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核和批准乙方应向甲方和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其设计变更的所有必要的支持和证明文件,从而使甲方能够合理的出具书面意见。在未得到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同意及适用法律要求的对设计文件的变更文件的批准前,乙方不得将此变更文件用于本项目施工。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将设计文件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和备案。在主管部门审阅设计文件期间,乙方应对主管部门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和解释。6.4设计责任乙方应对本项目设计工作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对设计文件中的任何缺陷负全部责任。甲方未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不应被视为甲方放弃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以任何方式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或义务。甲方不因进行审核、审批和备案而对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