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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57KB

文档介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16提出“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可加分,但未量化具体加分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17要求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对产品再一次进行测试、试用或演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18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未写明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未写明验收结果应向社会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19要求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不符合(低于)国家强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第(二)项20设置最低限价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二条21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但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22将供应商资格要求、企业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23设定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24将未在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作为评分因素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25要求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指向唯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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