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原消防验收意见书(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等不得作为办学场所,场所只能设置在一层、二层、三层)。15.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16.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举办者投入说明(内容包括投资额、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还是贷款、抵押情况),证明材料如设施设备购置合同发票、装修改造合同、发票等;也可以直接提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注:1.以上材料需用仿宋三号字体正反两面A4纸张一式两份打印,由教育局和中心校各存档一份,所有原件在提交时由中心校审查;2.严格按照以上顺序归类整理,装订成册;3.设立审批表和教师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jy6619022@。咨询电话0391-6619022。济源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申办机构名称联系电话申办机构详细地址举办者(最多可填3人)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信用状况家庭住址开办场所总面积教学面积场地权属自有□租赁□其他□消防安全(审验通过的文件号)房屋安全(审验通过的文件号)培训活动培训对象培训规模培训学科培训时间培训进度所在楼层教师和管理人员教师*人,管理人员*人,共计*人,其中持教师资格的有*人,持其他资质的*人,安全管理人员*人。校长*,*文化程度,*年龄,*面貌,*职称,*身份证号,*年管理经验,曾在*单位任(兼)*职务办学投入办学投入*元(*人,各自出资*以*方式占比*,),均为自筹培训项目中小学文化课辅导***持*语文教师资格证书及编号***持*数学教师资格证书及编号***持*英语教师资格证书及编号***持*物理教师资格证书及编号***持*化学教师资格证书及编号***持*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及编号***中心校初审意见:经办人:单位(章)年月日镇(办)审核意见:经办人:单位(章)年月日主管科室审核意见;经办人:单位(章)年月日